下面我们来看,《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当中,对于报考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第四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第五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连续跟师学习中医满五年,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经指导老师评议合格; (二)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推荐医师不包括其指导老师。 第六条 经多年中医医术实践的,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核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术渊源,在中医医师指导下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满五年的; (二)对某些病证的诊疗,方法独特、技术安全、疗效明显,并得到患者的认可; (三)由至少两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推荐。 第七条 推荐医师应当为被推荐者长期临床实践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第八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其指导老师应当具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临床工作十五年以上或者具有中医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指导老师同时带徒不超过四名。 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第五条或者第六条规定的人员,可以向其长期临床实践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提出考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