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哲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并缴纳考试费用;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具备一定的心理素质和心理承受能力,能够胜任心理咨询工作。
学历要求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哲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可以免试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
工作经验要求
1、具有心理咨询工作经验的人员,可以直接报名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
2、无工作经验的人员,需要参加培训课程并取得相应学时证明,才能报名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
培训课程要求
1、参加培训课程的学员应当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取得相应的学时证明;
2、培训课程包括心理咨询理论知识、心理咨询技能、心理咨询案例分析等内容;
3、培训课程应当符合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要求。
考试科目及合格标准
1、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分为三个科目:综合知识、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2、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心理学基础知识、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人格心理学、心理测量学等内容;
3、专业能力考试内容包括心理咨询方法与技术、心理咨询案例分析等内容;
4、实践能力考试内容为实际操作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在实际咨询过程中的应用能力。
5、考试合格标准为综合知识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成绩达到60分以上,总分达到180分以上。
证书颁发与使用范围
1、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
2、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是从事心理咨询工作的必备证书,可以在国内外相关机构和企业进行注册和备案;
3、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使用范围包括: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社区、政府机关等各类组织和机构的心理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