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根据国务院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4]27号)取消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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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28日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根据国务院2014年8月12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 [2014]27号)取消了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