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历史上,是否应该戒酒是争论的焦点。 19世纪中期,啤酒、烈性酒的消费量急剧增加,纽约、旧金山等地200户人家有1家酒馆。 1869年,全国戒酒改良党成立,开展了戒酒宣传。 三年后,该党宣布总统候选人参加选举。 在“禁酒不仅仅是个人的道德问题,也是维持清教主义的理想”的信念支持下,产生了基督教女性禁酒会、反酒厂联盟等团体。
20世纪初,在法学家和社会学家眼里,酒是犯罪和贫困的根源,也被称为“恶魔的甜酒”。 南方当权者说酒精引起暴行,使黑人更危险。 厂主把戒酒看作是减少工伤事故的手段。
1913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禁止向戒酒的各州进口酒类的法案。 到1916年,已经有19个州禁酒。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国会又以“经济、效率、道德”为理由,禁止制造和销售烈性酒。 1919年,国会通过了宪法第18修正案:“禁止在合众国及其管辖的所有领土内酿造、销售和运输作为饮料的醉汉类。 禁止这些酒类进口或出口到合众国及其管辖的所有领土。 」
但是,事实表明这是一项无法执行的法案。 在美国发生了违反禁酒令的大规模活动。 另一方面,私酒店成了一种职业。 因为非法贸易会带来暴利。 另一方面,政府当局严厉处罚了这一现象,从1920年到1932年间有75万人因违反禁酒法被逮捕,罚款总额超过7500万美元,没收财产2.05亿美元,社会矛盾加剧。 私酒店买警察或成为帮派,采用威胁、暴力、杀人的方式,有“邪能正抵抗”的势头。 结果,政府也开始怀疑“用暴力治疗暴力”是否能真正解决问题。 1933年,联邦议会必须通过宪法第二十一修正案。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八修正案现在废除了。 》第十八修正案成为美国宪法史上的一大丑闻,美国人写宪法史时几乎没有提到。
这个事件对我们的启示是,法律也只能规定人们能做的事,不能规定人们不能做的事。 否则,法律就无法实施。 关于这件事,美国应该从“限酒”慢慢走向“禁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