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业的发展,无根豆芽已经遍布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其另一种称谓“豆芽菜”,不论是家庭做饭,还是餐馆都会出现这道菜。可是有人竟说无根豆芽是有毒致癌食品,这一说法从何而来呢?
1、“无根豆芽”可能使用的2,4-D是一种植物生长素的类似物,在低浓度时可以促进豆芽杆生长,抑制根和芽的形成,但在高浓度下具有除草剂功效,豆芽也无法生长。即使使用了它,残留量也不可能达到有害健康的量。
2、通常所说的“膨大素”“无根素”也是安全的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只是因为监管的混乱,它们目前不在批准使用的名单中,从而形成了“虽然无害但是违法”的状态。
查证者:云无心 | 食品工程博士,美国食品技术协会高级会员
豆芽菜是许多人喜欢的蔬菜。和绿豆相比,黄豆萌发出来的豆芽含有更多的维生素,有的甚至高出数倍,而许多矿物质的吸收率也会得到显著提高。
现在市场上有许多胖大无根的豆芽,有人宣称这种豆芽“毒性很强,有一定的致癌性,对身体健康有较大的危害”,并解释说这是“因为在生产过程中,多施用除草剂使生长出来的豆芽没有根。而除草剂中含有使人致癌、致畸和致突变的有害物质。”
这完全是一知半解加臆想出来的说法。在发豆芽中,可能用到的“除草剂”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素,名叫“2,4-二氯苯氧乙酸”,简称2,4-D。
作为一种植物生长素的类似物,它在农业生产中有相当广泛的用途。在低浓度下,它能够促进豆芽杆的生长,抑制根和芽的形成;在高浓度下,它可以作为除草剂使用。在发豆芽的时候,如果用到除草剂的浓度,那么豆芽也不会长了。
虽然“大剂量摄入”的确可能造成中毒,不过别说是促进豆芽生长的“低浓度”,即便是作为除草剂使用的“高浓度”,距离这个“大剂量摄入”也还有极其遥远的距离。所以,即便是使用了它的豆芽,其中的残留量也根本不可能达到有害剂量,更不可能“使人致癌、致畸和致突变”。
其实,无根豆芽的生长中也可能采用其他的植物生长调节素,比如6-苄基腺嘌呤、赤霉素、4-氯苯氧乙酸钠和乙烯。这些物质被称为“无根素”“膨大素”。6-苄基腺嘌呤和赤霉素用于豆芽生长,当初作为技术创新获得了省级星火科技二等奖。
它们的毒性很低,而使用本身有“自限性”——也就是说低浓度使用能达到目标,而“滥用”不仅没有意义反而可能有反作用,所以实际上可以当作“无毒”。在世界各国,它们获得批准用于多种农产品,很多国家甚至没有制定“残留量”标准。
不过在中国,它们目前处于一种很尴尬的状态。早年,它们是作为食品添加剂被批准用于豆芽中,所以是合法的。
后来,觉得豆芽不应该算作加工食品,而更符合农业生产的特征,所以把它们踢出了食品添加剂名单。但是,农业部门又没有把它们接过去,于是再使用它们就是非法的了。
它们在豆芽生产中已经用了很长时间,效果的确很好,许多豆芽生产者也就接着使用。但当它们失去了合法身份,再使用就成为了违法行为,需要被查处。
而媒体在报道的时候,总是把这种“违法”等同于“有毒”,从而引发公众的愤怒和恐慌。全国各地查处了大量的“毒豆芽”案,就是上面分析的情况,甚至有的生产者已经被判刑。
因为它们目前没有用于豆芽的通行证,用它们来生产无根豆芽的确是违法的,被执法也不能算是“冤案”。但是,这跟有害是两码事。
实际上,2014年发布的豆芽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就制定了它们的残留量标准——这就意味着,当这份征求意见稿被通过实施,它们也就会获得许可证“重新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