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在线测试中医九型体质 一、说明 1.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国家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体系和学业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2.本标准的学年总分由标准分与附加分之和构成,满分为120分。标准分由各单项指标得分与权重乘积之和组成,满分为100分。附加分根据实测成绩确定,即对成绩超过100分的加分指标进行加分,满分为20分; 3.根据学生学年总分评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4.每个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附表1~6)。学生毕业时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学年总分的50%与其他学年总分平均得分的50%之和进行评定。 5.学生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分。测试成绩评定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测一次,补测仍不及格,则学年成绩评定为不及格。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6.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可暂缓或免予执行《标准》,并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附表2),存入学生档案。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毕业时《标准》成绩需注明免测。 7.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干预效果 除了对病人自身状态指标(如症状与生存质量、理化指标、功能检测指标等)进行效果,还从生活方式改变度、健康文化理念的认识度、满意度、依从性等进行,在积累一定数据之后,采用卫生经济学等指标进行分析和评价,从多角度体现干预效果。在流程管理方面,通过整合资源,理顺专科病人与未病、欲病人群的流程,对体检人群按照体质辨识及体检结果进行分流。未病、欲病状态人群在治未病中心的健康调养咨询门诊调治;已病人群在专科门诊接受治疗;属于慢病门诊管理病种者则在慢病门诊接受终身管理。 二、单项指标与权重三、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