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具有相当于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文化程度;
3、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营养师工作;
4、具有从事营养师职业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从事营养师职业所必需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6、具有从事营养师职业所必需的实践经验;
7、通过国家等级营养师资格考试。
专业要求
1、具有食品科学、生物科学、医学、药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食品加工、食品安全与检测、公共卫生、临床营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从事营养相关工作满5年。
工作经验
1、具有食品科学、生物科学、医学、药学、护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需从事营养相关工作满3年;
2、具有食品加工、食品安全与检测、公共卫生、临床营养等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需从事营养相关工作满5年;
3、具有其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需从事营养相关工作满7年。
考试科目和内容
1、基础知识:包括营养学基础理论、人体生理生化基础知识、食品营养成分与卫生标准等内容;
2、专业知识:包括临床营养、群体膳食、特殊人群营养、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等内容;
3、实践能力:包括制定个人化营养方案、进行营养咨询与评估、开展营养教育与指导等内容。
考试形式和时间安排
1、考试形式: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综合知识测试,第二阶段为专业能力测试;
2、考试时间:每年举行两次,分别在6月和12月;
3、考试地点: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考点,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就近的考点参加考试。
证书颁发和管理
1、通过国家等级营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的国家等级营养师资格证书;
2、国家等级营养师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管理制度,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需要重新参加考试并通过后方可继续执业;
3、对于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的营养师,将依法予以处理,并取消其国家等级营养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