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康复理疗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康复理疗工作满2年,其中1年以上为康复医疗机构的临床康复治疗工作。
学历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期限不得少于3年。
2、非全日制高等教育的康复理疗师,应当具有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层次的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同等学力的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习期限不得少于4年。
专业要求
1、康复理疗师应当具备扎实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康复医学等专业知识,熟悉康复理疗的基本理论和技术方法。
2、熟悉康复评定、康复治疗方案制定、康复设备操作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康复服务。
实践经验要求
1、取得康复理疗师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康复理疗工作满2年,其中1年以上为康复医疗机构的临床康复治疗工作。
2、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等从事康复理疗工作的经历,可以视为基层实践经验。
考试科目和合格标准
1、考试科目:康复医学基础、临床康复治疗学、康复评定学、康复器械学等。
2、合格标准:综合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实践技能考核成绩达到60分以上。
培训和考核
1、康复理疗师培训分为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两部分,理论培训主要学习康复医学基础、临床康复治疗学、康复评定学、康复器械学等方面的知识;实践培训主要在临床实习基地进行,包括临床康复治疗操作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2、培训结束后,参加全国统一的康复理疗师资格考试,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证书颁发和管理
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康复理疗师资格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2、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康复理疗师资格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3、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需重新参加培训和考试,方可继续从事康复理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