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公共营养师自2016年12月8日取消,已获得证书者仍有效,从2019年1月1日起,取消了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2021年6月1日起,取消了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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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06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68号)》,公共营养师自2016年12月8日取消,已获得证书者仍有效,从2019年1月1日起,取消了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从2021年6月1日起,取消了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