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营养师资格证颁发部门是指负责管理和监督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在中国,公共营养师资格证的颁发主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负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行政区域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营养师资格认证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负责全国卫生和健康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管理,在公共营养师资格认证方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和标准,对公共营养师的培训、考试、认证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领导下,按照地方实际情况,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营养师资格认证工作。
除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还设有专门的营养与健康处或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营养与健康工作,这些部门在公共营养师资格认证方面也承担着重要的职责,他们负责组织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营养师培训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的报名、审核、考试等工作,以及对合格人员的证书颁发和管理。
中国还有一些专业的营养师培训机构,如中国营养学会等,这些机构也参与到公共营养师资格认证工作中,他们在培训学员的同时,也会组织参加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的公共营养师资格考试,并协助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公共营养师资格证颁发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其下属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以及一些专业的营养师培训机构,这些部门和机构共同负责管理和监督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确保公共营养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为我国人民提供优质的营养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