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证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分别如下:
- 四级公共营养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三级公共营养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二级公共营养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一级公共营养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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