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具有营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公共卫生、药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取得营养师初级资格证书后,满足中级职称评审规定的工作年限要求;
5、通过中级职称评审考试。
工作年限要求
1、初级职称评审考试合格后,具有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营养相关工作满2年;
2、或具有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从事营养相关工作满4年(含)以上。
考试科目及内容
1、《营养与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2、《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3、《营养与食品化学》;
4、《营养与食品生物技术》;
5、《营养与食品评估与管理》;
6、《营养与食品营销》。
考试形式及时间安排
1、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进行;
2、每年组织一次中级职称评审考试,具体时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统一安排确定。
证书颁发及有效期
1、考试合格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中级职称评审证书;
2、证书有效期为5年。
考试费用及资助政策
1、考试费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收取;
2、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一定的考试费用补贴或者减免;
3、对于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的考生,可以享受一定的考试费用减免政策。
备考建议
1、提前了解考试大纲和命题规律,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
2、注重基础知识的学习,打牢理论基础;
3、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多做题,提高解题能力;
4、注意复习重点难点知识,加强对易错题型的训练;
5、做好心理调适,保持良好的心态应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