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证是指从事人群或个人膳食和营养状况的服务和评价指导,传播营养、平衡膳食与食品安全知识,促进社会公共健康工作开展的人员。 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共分为四级,分别为: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
报考条件如下:
- 四级(中级):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中专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三级(高级):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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