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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碳排放核查员考试报名



为规范深圳市碳排放核查员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待发布)有关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于2014年3月14日至3月15日举办碳排放核查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文目录[hide]
1一、范围和条件
2二、报名程序
3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4四、考试地点
5五、考试方式
6六、考试结果公布

一、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本次考试所指碳排放核查员,是指受聘于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从事控排单位碳排放核查活动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需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65周岁;
2.核查机构的专职工作人员;
3.取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取得理工类大专学历且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pf.cm
4.个人信用良好,无任何违法违规从业记录;
5.具有至少1年相关专业工作经历。
相关专业工作经历指具有温室气体量化、产品碳足迹量化、CDM项目审定与核查、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查、ISO 14064温室气体核查、节能量审计、能源审计、能源管理体系咨询与认证等工作经历。
(三)相关说明
为保障深圳市控排单位2013年度履约碳核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由于时间紧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划在《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及核查员管理办
法》(试行)正式发布前进行碳排放核查员考试。深圳市碳排放核查员考试结果的运用和备案的具体要求以正式发布的《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及核查员
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为准。二、报名程序
2014年度深圳市碳排放核查员考试实行以单位统一报名的方式,先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报名,所在单位应对报考者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单位统计人数及人员信息统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3月4日至3月10日。
(二)报名流程
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统一将《深圳市碳排放核查员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报至深圳市质量强市促进会。
(三)考试费用
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报名须知
报名之前,报考人员需认真阅读本通知及相关附件,仔细核对本人报考时是否符合本次考试报名条件及要求。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并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各单位应对
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推荐报名,同时也不得推荐非本单位的人员报考。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应考人员将分为4个批次进行考试,考试批次安排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
2014年3月14日
上午9:30-11:30:第一批碳排放核查员考试
下午14:30-16:30:第二批碳排放核查员考试
2014年3月15日
上午9:30-11:30:第三批碳排放核查员考试
下午14:30-16:30:第四批碳排放核查员考试四、考试地点
深圳市经理进修学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55号经理大厦十五楼报告厅(泥岗人行天桥旁)。五、考试方式
(一)测试方式为闭卷。
(二)考试时间为2小时。
(三)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 试卷中各部分试题比例为:单选题20%、多选题20%、判断题30%、简答题10%、案例题或阐述题20%。
(五)主要参考教材:《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明确企业碳核查工作技术要求的通知》(深市监认字[2012](11)号)、SZDB/Z 69—2012《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
量化和报告规范及指南》、SZDB/Z 70—2012《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核查规范及指南》、ISO 14064-1《温室气体 第一部分 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ISO 14064-3
《温室气体 第三部分温室气体声明审定与核查的规范及指南》、《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2006)》、《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等。
(六)应考人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参加考试。
(七)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电脑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进入考场。严禁
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八)考试开始后半小时内,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开始半小时后,考生迟到不得入场。六、考试结果公布
考试结果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深圳市碳排放核查员考试报名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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