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营养师资格证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分别如下:
- 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二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 一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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