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师资格证是在各个地方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去申报,由劳动厅颁发,全国通用,办理的等级有五个: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二级技师(技师)、一级技术(高级技师),每个级别有相对应的申报条件,详情可以联系。
人社部颁发,
中级,三个月内,
高级,3-5个月左右,但是年龄必须足30岁,
每个月报,名额不多,要的抓紧报
中级需要年满24周岁,高级需要有中级并且满5年时间,三个月左右就可以了。不需要考试谢谢。
2015年国家就废止了美容师、美发师等90多个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
也就是说,这90多个工种,只要是个自我行为能力承担的人就可以从事。
具体内容如下(摘自中国劳动保障报):
本报讯(记者任社宣)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和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系列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原劳动保障部《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予以废止。
原劳动保障部于2000年颁布的《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6号)规定了90个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它的颁布,对于推动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和体面就业,增强企业和行业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府职能转变的推进,该规定已不符合国务院有关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和清理职业资格的要求。这次废止6号令,是人社部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减少资格资质许可认定的重要措施,对于降低就业创业成本,调动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积极性,激发市场主体和社会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从1994年开始建立并实行职业资格制度。职业资格从资格性质上看,包括准入类职业资格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两类。准入类职业资格是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的特殊职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是对社会通用性强、专业性强、技能要求高的职业,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对于准入类职业资格,劳动者必须持证上岗;对于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劳动者可根据需要,自愿参加评价鉴定。这次废止6号令,意味着对没有法律依据的准入类职业,社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不得实行就业准入,不得要求劳动者持证上岗。
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是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是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国务院分四批取消了211项国务院相关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人社部同时取消了地方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人社部负责人表示,一方面,将继续以问题为导向,充分运用群众“点菜机制”,对社会反映强烈、阻碍创业创新的职业资格坚决予以取消;另一方面,抓紧开展国家职业资格框架体系研究,加快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分批向社会发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对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确有必要设置为准入的,将按照法定程序,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规划管理。
人社部决定废止的持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的工种(职业)目录
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
车工、铣工、磨工、镗工、组合机床操作工、加工中心操作工、铸造工、锻造工、焊工、金属热处理工、冷作钣金工、涂装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锅炉设备装配工、电机装配工、高低压电器装配工、电子仪器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机修钳工、汽车修理工、摩托车维修工、精密仪器仪表修理工、锅炉设备安装工、变电设备安装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手工木工、精细木工、音响调音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土石方机械操作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电气设备安装工、管工、汽车驾驶员、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纺织纤维检验工、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员、防腐蚀工
农林牧渔水利业生产人员
动物疫病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沼气生产工
商业、服务业人员
营业员、推销员、出版物发行员、中药购销员、鉴定估价师、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冷藏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调酒师、营养配餐员、餐厅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职业指导员、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摄影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照相器材维修工、钟表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保育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秘书、公关员、计算机操作员、制图员、话务员、用户通信终端维修员
报考美容师职业技能鉴定,通过后即可获得证书。
初级美容师申报条件:
(一)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
(二)在本工种学徒期满;
(三)经正规初级美容师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可申报初级美容师。
中级美容师申报条件:
(一)在本工种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二)取得本工种初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在本工种工作三年以上;
(三)取得本工种初级《技术等级证书》后,经正规中级美容师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可申报中级美容师。
高级美容师申报条件:
(一)在本工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
(二)取得本工种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后,在本工种工作五年以上;
(三)取得本工种中级《技术等级证书》后,经正规高级美容师技能培训,取得毕(结)业证书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可申报高级美容师职业技能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