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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稳定型心绞痛的诊断标准

不稳定型心绞痛的诊断标准是1、心绞痛发作更加频繁,疼痛的程度增加以及持续时间延长;2、在休息时会出现心绞痛发作的现象;3、在轻微的活动后会出现心绞痛,或心绞痛是在一个月内才出现;当其中三项中至少满足一项,伴有ST-T改变,即可确诊为不稳定性心绞痛。在确诊后口服硝酸甘油积极治疗,还需要使用阿司匹林及肝素进行抗凝治疗,避免发展为心肌梗死。必要时进行冠脉造影介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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