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里的一些法规和一个重要的区分 我国的第一部《精神卫生法》是2013年5月1日出台的,经过了几十年的酝酿和修改,更多是注重精神疾病、精神健康的范畴,对心理咨询的涉及却并不多。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2012年的1月1日)深圳特区也出了一个心理卫生条例,该条例涵盖范围更广,不仅限于精神卫生范畴,也把心理健康包含了进去。虽然它只是一个地方性的法规,但它规定了心理咨询在深圳范围内从业必须考取了二级证书并需要经过实习才能上岗。 非常有幸,海之梦心理咨询中心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作为第一批的实习机构参与了实施细则的编定工作。 从整个发展历程中我们不难看到,未来这个行业一定会越来越规范——对行业的专业人员怎样培养、怎样继续教育,怎样既保护咨询师的利益也保证来访者的利益…… 虽然目前我们取消了职业资格的认证,但这个行业依然在蓬勃发展。 课程模块 课程名称 学时 政策解读模块 社会心理服务与积极心态建设 4 社会心理服务工作相关法规解读 4 伦理与法规模块 社会心理服务的伦理与规范 4 社会工作与心理学基础理论模块 社会工作理论 4 普通心理学 8 积极心理学 8 社会心理服务实操与技能模块 常见异常心理问题识别 4 心理健康服务的理论与实践(个体辅导) 8 心理健康服务的理论与实践(团体辅导) 结业考核 考试 4 学习报告(1个月内提交) 4 课程总数:9总学时数:52 备注:如遇课程或授课师资变动,社科学院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以实际安排为准,不少于52学时。 八.师资专家(初、中、高三阶部分师资) 首席责任教授 彭凯平教授 现任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清华大学心理学系主任。清华大学伯克利心理学高级研究中心和清华大学社科学院积极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他还是中国北京积极心理学学会理事长和国际积极心理联合会(IPPA)以及国际积极教育联盟(lPEN)中国理事,并担任中国国际积极心理学大会执行主席(2009年至今)。曾任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心理学系及东亚研究终身教授,美国心理学会科学领导小组成员,伯克利加州大学社会人格心理专业主任等国际职务。 2008年5月起受聘清华大学心理学系教授和首任系主任;2009年入选中组部国家级海外高级引进人才(长江讲席教授),回国后主要贡献包括:主持清华大学心理学系的复系工作;主持并推动积极心理学在中国的普及工作并担任国际积极心理学会中国执委;参与中国各城市幸福城市建设工作;创建清华大学幸福科技实验室(H-lab)。承担国家973重大攻关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拟讲授《积极心理与社会治理》、《心理建设提升与社会治理》、《社会心理服务与社会积极心态建设》。 其他教授团队(按姓氏首字母顺序排列) 陈涛教授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社会学系教授;兼任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理事,灾害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农村社会工作和社会工作理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任民政部“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专家委员会”委员、“社会福利标准化委员会”顾问,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家级项目专家、儿童工作智库“儿童与福利和社会环境”组召集人。 主要从事社会学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社会政策与社会管理、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灾害与农村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