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营养师证免考政策文件是指国家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学习公共营养知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对于已经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可以享受一定的免考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旨在让更多的人了解和掌握公共营养知识,为我国的营养事业做出贡献。
根据《公共营养师证免考政策文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免考政策:
1、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参加过公共营养师培训课程并取得相应学时证明;
3、具备一定的公共营养知识和实践经验。
免考政策的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如厨师、烹饪师等,可以在报名参加公共营养师考试时,凭相关证书申请免考部分科目,具体免考科目和比例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对于参加过公共营养师培训课程并取得相应学时证明的人员,可以在报名参加公共营养师考试时,凭培训学时证明申请免考部分科目,具体免考科目和比例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对于具备一定的公共营养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可以在报名参加公共营养师考试时,凭相关证明申请免考部分科目,具体免考科目和比例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免考政策还规定了其他一些注意事项,如:
1、申请人在申请免考时,应当提供相关证书、学时证明或实践经验证明,以便相关部门审核。
2、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免考政策实施细则,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免考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如有必要,可以重新评估并调整免考政策。
4、对于违反免考政策的行为,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公共营养师证免考政策文件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便利,有助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够关注和学习公共营养知识,为我国的营养事业做出贡献,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应当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确保免考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