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主要1、语言训练基础2、特殊教育概论3、医学基本知识4、心理学基本知识5、康复教育方法6、语言训练方法7、语言障碍及矫正8、专业类别训练教程(自闭症、智障、聋哑、口吃等)。语言培训师资格证报名申请条件:
(一)初级语言训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高中(含)以上学历,经语言训练师课程实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高中或同等学历并从事本职业2年(含)以上;
※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或研究生并从事本职工作1年(含)以上。
(二)中级语言训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取得语言训练师职业培训证书后,从事本职业1年(含)以上,经中级语言训练师课程实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并经中级语言训练师课程实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有三年本职工作经验,且具备有特殊教育、师范类硕士(含)以上学历,并经中级语言训练师课程实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三)高级语言训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取得中级语言训练师职业培训证书以后,担任中级语言训练2年(含)以上,经高级语言训练师课程实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连续从事本职工作5年以上,经高级语言训练师课程实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教育类研究生毕业并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高级语言训练师课程实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四)师资级语言训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取得高级语言训练师职业培训证书后,担任高级语言训练师2年(含)以上,经师资语言训练师课程实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连续从事本职工作8年以上,经师资语言训练师课程实训达到标准学时数;
※教育类、医疗类研究生毕业并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师资语言训练师课程实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
※有四年以上相关专业授课经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