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是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照国家职业标准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员(原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中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原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四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凡考核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国家劳动部官方网站网上查询,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