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师是2005年10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四批正式发布的11个新职业之一,为了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意识和身体素质,培养和造就健康管理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卫健委等教育培训中心推出健康管理师岗位能力培训课程。
三级健康管理师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2)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健康管理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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